若您支付完毕代办费用,即表示您委托我们(河南湃橙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代您办理相关代办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您(委托方)与我方(河南湃橙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受托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我方代办您增值电信许可证相关事宜,基于您的付款行为及本协议约定,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代办事项
1.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为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提交、审批跟进等全部相关事宜。
2. 受托方应按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如工信部、省通信管理局)的要求,协助委托方准备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全程跟进审批进度,及时将审批情况告知委托方。
二、代办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本协议代办费用共计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该费用已包含受托方代办过程中产生的服务费、材料整理费,不包含委托方需向主管部门缴纳的官方费用(如有)及委托方自身资质材料相关费用。
2. 支付方式:委托方支付完毕代办费用即视为完成全部款项支付。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1. 有权了解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要求受托方及时反馈审批信息。
2. 应按照受托方要求,如实、完整地提供代办所需的全部材料(如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有效期内域名证书、域名备案审核通过的截图、三名公司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等),确保材料真实有效,若因委托方提供材料虚假、缺失或不符合要求导致代办失败,由委托方承担全部责任。
3. 应积极配合受托方的代办工作,及时响应受托方的合理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
4. 已通过线上付款方式,足额支付全部代办费用(即视为履行付款义务)。
(二)受托方权利与义务
1.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委托方支付的代办费用。
2. 应秉持诚信原则,认真履行代办职责,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主管部门要求办理代办事项,尽最大努力协助委托方取得许可证。
3. 应及时向委托方反馈代办进展、审批意见及需要委托方配合的事项,不得隐瞒、拖延相关信息。
4. 对委托方提供的商业秘密、资质材料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除外),保密义务期限至本协议终止后2年。
四、代办期限
自委托方足额支付代办费用且受托方收到委托方完整、合格的代办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受托方完成代办跟进工作(若因主管部门审批流程延迟、委托方材料补充不及时等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期限延长,代办期限相应顺延,受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 因委托方已通过线上付款完成全部费用支付,本条款逾期付款相关约定自动作废;若委托方存在付款错误、漏付等情形,应在受托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否则受托方有权暂停代办工作,由此产生的延误由委托方承担。
2. 若因受托方自身过错(如材料提交错误、未及时跟进审批、泄露委托方机密等)导致代办失败或委托方遭受损失,受托方应退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全部代办费用,并赔偿委托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代办费用总额)。
3.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政策调整等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情形)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托方退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全部代办费用,委托方配合受托方终止代办工作。
六、协议终止与解除
1. 代办事项完成(委托方取得增值电信许可证)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 双方协商一致,可通过书面形式(含线上沟通确认)解除本协议。
3.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第五条约定,单方解除协议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方(河南湃橙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线上沟通、书面补充等方式另行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为线上电子协议,委托方支付完毕代办费用即视为认可本协议全部条款,协议自该付款行为完成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需双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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