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注销服务协议

一、本协议将成为您与我司就办理营业执照注销事宜所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如您对本服务协议的内容有异议的,您有权向我司提出并与我司协商签署纸质协议。您未提出的,视为双方已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或有充分协商的机会而被放弃。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知悉支付服务费用即表示您委托河南湃橙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全权为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事宜。

二、您知悉,您自行前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办理部门不收取费用。通过我司代办营业执照注销您需向我司支付代办费用,个体户注销299元、公司和企业类注销499元(不包含办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快递费、打印费及您需向行政机关缴纳的税金、罚款等费用)。

三、您知悉,为办理营业执照注销之必要,您需要向我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清税证明等或有资料(以实际办理时的要求为准),并需配合完成注销流程所需的授权、验证、签名及线下递交资料、开具相应证明等程序。您应当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确保根据我司指示及时进行资料提交或配合履行程序,否则由此导致我司无法按时办结的责任由您自行承担。我司将根据您的委托,按照管辖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税务局的规定,及时为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的相关事宜,您同意积极配合我司完成注销程序。

四、在您完整提交办理营业执照注销资料后,我司将在60日内完成营业执照注销工作。如未能在60日内办结的,我司将根据您的要求或者继续办理或者退款。已完成的业务不予退款,如注销时分税务注销和工商注销,清税证明则代表税务已注销,若工商未注销,此时发生退款则只退还50%,要求退款的,我司将在之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要求继续办理的,您将不追究我司在承诺时间内未能办结的任何责任。

五、您承诺将对委托期间所了解到的我司及我司人员所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散发、传播或转让,您承诺上述行为给我司及我司人员造成不利后果的,由您承担责任。

六、成功注销营业执照或我司向您全额退款即意味着您与我司委托代理关系终止,本协议亦随即终止。

七、我司受理您的营业执照注销委托后,将忠实履行代理义务,向您告知办理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和时限。在办理过程中如存在任何影响办理的不利因素,我司有义务及时通知您,便于您作出抉择。如您在注销营业执照过程中有任何异议,也可通过本协议第十条联系方式向我司反映,我司将及时进行处理。

八、针对为完成营业执照注销您所提交的资料(见本协议第三条),您知晓并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无论是否办理成功,我司将保存与您进行联系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其他资料不做保存;

2、我司保存的信息将按照与您的约定进行使用,未经同意不会使用;

3、我司承诺不会利用您所提交的资料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行为或有损于您合法权益的活动;

4、因我司违背上述约定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我司承担。

九、您知悉并同意,对于您提供的联系方式(如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我司可能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通过一种或多种形式向您发送各类通知,用于消息告知、提示您进行相关操作或身份验证等用途。此外,我司也可能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以短信、电话的方式,向您提供可能感兴趣的服务、功能或活动等商业性信息,具体发送的形式、频次以我司实际提供为准。如您不愿接受这些商业性信息,可以通过短信中提供的方式进行退订,也可以直接与我司联系进行退订。

十、我司为您提供在线人工服务,您可通过人工客服咨询业务、了解进程、反映问题、进行投诉等。

十一、如我司未违背本协议约定,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发布、提供有损我司利益、名誉的信息,否则我司有权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十二、如您与我司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签订地为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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